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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綜合討論] 楓之谷討論區新版規v0.7(按一下內進觀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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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發表於 4-12-2007 21:12:53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nakuz maplestory區版規ver 0.7
:::扣分制度(視情況扣分):::
大前提下,本版版規一切執行方式與定義均依Nakuz壇規。
壇規以5分作為基本
以前扣5分以下乃同情分
今後扣分座底5分,請切勿以身試規

(P.S如在一星期內重犯相同版規,懲罰將會雙倍)
*發帖篇
 1, 嚴禁在本版內發表外掛文章、討論遊戲漏洞(bug)。
    
包括提供外掛來源、詢問載點、通緝外掛使用者, 一律禁止。討論任何

             禁止討論或發報任何bug。
 2, 嚴禁發表人身攻擊、粗口等文章。
    
依情況扣分或禁言。

 3, 不得宣傳其他論壇。
    
不包括有關楓之谷之網站。

 4, 發表與楓之谷無關的帖子, 吹水帖或感謝帖等。
         
    公開道歉以及公會收人(可內含吹水)可接受。

 5, 請勿重複發帖。
    系統性問題不包括在內。但請會員善用編輯功能,自行刪除多出的文章
            
一小時內不把多出的文章刪除,將會當呃post連帖論。

 6, 網絡基本禮儀, 轉貼文章請加上轉貼字眼和原作者等資料。
    
該文內轉貼資料多過50%

 7, 使用隱藏、恐嚇等強迫會員回覆。
 
   8, 標題請盡量解說內容。
    
E.G : 請進來一下,,,,來投票,,怎麼辦?,,之類的文章

 9, 發問請往置頂帖子集中發問, 無論遊戲或系統上問題。
    
http://www.nakuz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3294085
             遊戲討論是可以的,注意!是討論不是發問,需說出自己的觀點與角度。
             (討論可帶有發問)
             由現在開始,發問post會繼續扣分,但不會關題沉post,但回答者將不獲加分,而置頂回答者可獲加分
            
 10,交易請往交易區集中交易。(嚴禁關於點數的交易/涉及金錢的代升服務)
    
http://www.nakuz.com/bbs/forumdisplay.php?fid=1311
 
   11,嚴禁發表抱怨帖,不可公開對方的名字。(被搶怪,被扣名聲..)
             把抱怨改成故事可以接受,需沒犯其他版規。

   
   12,統計版本人數,找戰友,找朋友,簽到帖均為無意義主題。

   13,我回來了, 帶我升lv等(私人主題)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如 : blog , 借東西 ,等 ..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雖則和楓谷有點微妙的關係,但也扣分處理

   14,宣傳其他與楓之谷無關的遊戲。

   15,亂用分類/用錯分類(-2分)
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為使會員更有效率地找到相關文章,現設分類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亂用者由扣2分開始起跳


   16,已新增電腦及遊戲系統問題討論區,電腦遊戲系統問題可在此post發問,
        回答者會加分,其他帖子未必會。


   17,請尊重知識產權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任何有關版權的作品,不可提供下載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如:楓之谷的動畫,楓之谷nds遊戲等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或者音樂(遊戲內soundtrack不在此限)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轉貼別人原創文章,但別人不同意也是(這要靠你們的舉報了)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nakuz是一個對版權非常注意的論壇,所以會嚴懲
   

*回覆篇
 1, 回覆內容不應過短, 否則當呃POST論。

 
 2, 請勿作無意義留言
    
如CCC,GOOD,....,^^"等。

 
 3, 禁止連帖。
 
 4, 嚴禁回覆一個月前之帖子
    
簽到薄,精華不包括在內

 
 5, 直接抄襲他人回覆。
 
 6, 回覆內容與主題無關。
 
 7, 請勿洗版
  
  一天內回覆超過10篇以上主題
             以結尾看到是你回覆作算

   
 8, 嚴禁發表人身攻擊、粗口等回覆。
    
依情況扣分或禁言。


:::加分制度(依內容加分):::
1, 能清楚回答會員問題
   
2, 文章精彩、獨特

3, 對該版作出貢獻
4, 原創內容, 如小說、攻略、資料等
5, 舉報外掛, 舉報帖子: http://www.nakuz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3146446

注意事項
1, 版主會視情況而作出加分或扣分, 如對加扣分有問題, 可PM有關版主。
2, 執行版規上如有甚麼衝突,版主保留最終決定權,一歸依版主決定作依歸。
3, 若會用是不小心/無意犯了灌水的行為,可自行刪文,免被扣分:
  在自己帖子的右下角按編輯→在刪除本貼的方格打剔→編輯帖子。
  若不能刪除可以PM給版主代為處理。
4, 版規將不定期更新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
另外,此版規帖可以回覆
有意見絕對可以提出
如接受了將獲加10分作為鼓勵

p.s 此帖也受限制於版規
     請小心發言


更新記錄
v0.1   版規設立
v0.2   部份版規修定
v0.3   新增第14條
v0.4   新增第15條
v0.5   新增第16條

v0.51 扣分制度修改
v0.52 部份版規修改
v0.6   新增第17條
v0.61 第13條部份修改
v0.62 第16條修訂
v0.7   第9條大幅修定




[ 本帖最後由 遊俠翔 於 1-6-2008 00:53 編輯 ]

評分

參與人數 1樂點 -50 收起 理由
政* -50 胡亂設置精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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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發表於 4-12-2007 22:23:30 | 只看該作者
唔知你交易區有無獨立版規 ,
但應該限制標題既格式 ,
例 : [地區+伺服器名稱] 賣/收xxxxxx

或者申請加入分類吧~
好像這類↓

http://www.nakuz.com/bbs/forumdisplay.php?fid=585

但分類我諗最多只可以分地區 ,
分埋伺服器會好煩~
都係人手打最好 .

[ 本帖最後由 我係new手 於 4-12-2007 22:24 編輯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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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人數 1樂點 +10 收起 理由
遊俠翔 + 10 我沒實行你就說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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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#
 樓主| 發表於 4-12-2007 22:43:22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我係new手 於 4-12-2007 22:23 發表
唔知你交易區有無獨立版規 ,
但應該限制標題既格式 ,
例 : [地區+伺服器名稱] 賣/收xxxxxx

或者申請加入分類吧~
好像這類↓

http://www.nakuz.com/bbs/forumdisplay.php?fid=585

但分類我諗最多只可 ...

交易區的版規正在制定
連同圖區的明天post上來

而分類
要nakuz下次更新才會處理(雖然我未申請- -b)
但也快了
只會有地區
所以自己注明吧
而現在沒有分類,只好靠扣分來使格式統一
文易區發文沒分
扣分也比較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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