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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傻乂小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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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遊戲討論] 我對新出模式有點失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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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#
發表於 20-1-2014 07:52:10 | 只看該作者
其實一直講緊人屍平衡個問題
但你會發現抓人往往比殺屍更容易一點
通常結算時 抓人比殺屍多都係好平常  
...
Charlie1012 發表於 20-1-2014 07:42


你瞎扯啥? 你坑爹的是不是回覆錯人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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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#
發表於 20-1-2014 08:09:50 | 只看該作者
你瞎扯啥? 你坑爹的是不是回覆錯人啦?
血映雪 發表於 20-1-2014 07:52


事源就係原本我係認真同人討論屍3屍4
呢個post 我就係批評屍4既
咁我一開始緊係要表明左我身份先進行批評

但後來呢個post有5-6個人反對我 最後就比你地騎劫左
由討論post變左5-6個人同我對峙既post
我都唔知點解你地要咁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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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#
發表於 20-1-2014 08:46:40 | 只看該作者
我都唔知點解你地要咁做
Charlie1012 發表於 20-1-2014 08:09


我們也不知道為啥你死性不改, 總是要玩精準斧, 總是要賣隊友...
我不多說, 多說也没用...

總之大家是不齒你缺德的遊戲作風和玩法才批評你...
而你卻毫無羞耻之意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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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#
發表於 20-1-2014 09:24:10 | 只看該作者
回復 52# Charlie1012


回復 53# 血映雪

夠喇, 2 位。(包括埋其他人)
雙方罵戰,爭持下去,互相不讓步都無意思。

係我下面唔好再回覆/引用對方, 或者提及以上既內容。

否則扣分/禁言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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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-1-2014 12:42:45 | 只看該作者
回復  Charlie1012


回復  血映雪

夠喇, 2 位。(包括埋其他人)
雙方罵戰,爭持下去,互相不讓步都無意 ...
倉井影 發表於 20-1-2014 09:24



    我個post被騎劫。。
講講下唔知點解變左罵戰feel
不過我覺得做人最緊要謙虛d
同埋我覺得玩屍殺數高唔代表勁
我覺得多人場做人類生存到戈2殺比用屍殺2個人更有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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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#
發表於 20-1-2014 15:15:53 | 只看該作者
看到36#的回覆我想來一下總結...正如我在巴哈看到的post所說差不多,
喜歡屍3的仍然會留在屍3,喜歡屍4的仍然會留在屍4,
畢竟大家喜歡的玩法不同,無需令別人「強迫」喜歡另一個玩法,
不過屍3應該不會再更新(或減少更新),而屍4日後為了追求多樣化和平衡性(?)而繼續更新,
日後還會不會好像現在屍3屍4房各佔一半?相信大家也心知肚明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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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#
發表於 20-1-2014 16:51:59 | 只看該作者
唔開心見到呢個帖淪為罵戰帖...
每個人既玩法唔同。
但驟眼睇,就看到,有人既玩法受歡迎,亦有人既玩法是很不受歡迎。

知道既,咪自己檢討,以後好好改善囉。

交流心得是可以的,但都要俾大家一個好的下台階。
若果用來攻擊對方,就無謂了。
若果再有任何含惡意性的言論,將扣分/禁言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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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8#
發表於 20-1-2014 17:20:23 | 只看該作者
要片/圖?
在 militia 咁難進攻的地圖 我都曾經試過115分


不過我D片就唔建議你睇 反正對你無益
片就全部 ...
Charlie1012 發表於 19-1-2014 07:26


客觀來看,你真的給予一字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論點


不過某些引起爭議的行為,我持保留態度


其實香港人也可以去巴哈姆特,只需要定期手機認證(成功註冊後,每2年用手機訊息作出認證)


總括而言,只要有足夠的證據,我歡迎任何人提出事實,接受與否,任君選擇


某程度上我要感謝你啟發了一些殭屍模式的心得


不過提醒你,韓國考慮處理切槍BUG的問題,恐怕不久的未來,可能無法使用切槍


另外由此始終,我沒有支持部分引起爭議的行為(所以我不是支持你,只是想與你討論與交流)






利益申報:主力玩團死,並在2013年9月後沒有上線






題外話:這個帖子開始偏離了主題,如果有人對某些會員感到不滿,請用短消息解決或無視

將事情弄大,版主可能作出懲處,到時大家都是輸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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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#
發表於 20-1-2014 17:34:16 | 只看該作者
本身果帖係討論屍4好唔好玩
點知講講下變成討論屍3切槍bug
咁樣鬧落去何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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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#
發表於 20-1-2014 18:55:48 | 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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